(三十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年度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依法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三十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扰企等问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狠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正之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亮证执法制度,狠抓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纪律、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与行政机关间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解决;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力度,加大对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案件的审查、和解、调解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
环境。
(三十五)营造宽松依法诚信的工商税务环境。强化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建立简单办事、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制订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依法实施商事主体登记和经营资格许可审批分离、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商事主体
检验照备案制度、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