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树立崇商重企理念,促进经济
提质增速”专题议政材料之(四)
树立崇商重企理念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何家南委员代表工商联界别发言
(2007年6月)
市委书记刘日知在市委五届二次全会上提出要像崇文重教一样崇商重企,引起了全市上下的热烈响应和高度评价。崇商重企是一个崭新的时代理念,切合当前梅州的实际,必将对梅州的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力。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呈现出加快发展的势头,这是我市近年来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积极打造“工业梅州”,实施崇商重企的结果。毋庸讳言,在实施崇商重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障碍,我会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树立崇商重企理念,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努力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导航员、协调员、服务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
一是民营经济规模扩张加快。2006年,全市民营企业增加值达139.46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346.19亿元的40.28%。2006年,全市累计发展个体工商户67904户,其中新增10012户,累计注册资本17.29亿元,新增3.05亿元;累计发展私营企业4432户,其中新增1129户,累计注册资本107.28亿元,新增14.1亿元。二是民营工业增速加快。2006年,全市民营工业总产值190.80亿元,同比增长15.90%,其中规模以上总产值89.12亿元,同比增长24.69%。三是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06年,全市民营企业上缴国税14.91亿元,比增19.66%,上缴地税10.88亿元,比增49.25%,有的县(市、区) 民营企业上缴税收已占当地税收的90%以上。四是民营企业出口加快。2006年,全市累计发展民营外贸出口企业199家,占外资出口企业总数的84%,其中新增32家;民企出口总额2.22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53.77%,比增11.98%。五是特色产业优势增强。目前,我市民营经济已形成了建材、陶瓷、电子信息、水电、矿治、机电、轻纺、生物制药和农副产品加工等九大特色产业。累计私营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有207户,行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保持较大竞争优势。六是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目前全市共有省级民营科技企业72家,其中2006年新认定的有11家。七是民营经济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成为城乡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2006年,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达18万多人。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参与国企改革的民营企业有123个,吸纳下岗职工2.36万人,有效地为政府缓解和减轻了再就业安置的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二、我市发展民营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观念不够解放,认识还有差距。一是思想观念不够解放,认识还有差距。仍有相当的同志思想僵化,对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抢抓机遇的意识不强,加快发展的力度不够,使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速度与形势不相适应。其二是崇商重企理念还未真正深入到每一位干部心中,要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真正行动,还有一定难度。崇商重企的理念在领导层面贯彻得较好,但是在中层以下还未得到很好的贯彻,某些工作人员的观念还未转变,认为企业前来办事是有求于自己,摆架子,服务态度不好。如某企业在办理年审时,各项手续都齐全,但办事人员借口一个月前有人投诉该企业,从而拖着不办,且要求企业老板过来见面。后来该企业老板通过与该局领导沟通和汇报情况,经核实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企业的投诉,该办事人员才给予办理,这是明显想借办事之机捞好处,与崇商重企的理念是格格不入的。
(二)整体政务环境不够宽松。首先是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力,有些政策得不到落实,有些在执行中走了样。民营经济管理体制不健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机构,中介组织,行业商会、协会等没有统一归属和健全的服务机制。外部环境仍不宽松,政策服务措施不完善。其次是企业之间待遇不公平。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同待遇的现象。同是民营企业,园区内和园区外享受的优惠政策不一样,这些不同的待遇都妨碍了企业之间公平的发展和竞争。三是中小型民营企业担保难、贷款难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大部分民营企业都遇到过资金制约这个问题,失去了开发产品和占领市场的大好时机。四是“三乱”和“吃、拿、卡、要”现象仍时有发生。不少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都遇到过工作人员或明或暗要求给予好处的事情,为使办事顺利企业有时不得不满足这些不合理的要求。
(三)有关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在调研过程中,不少企业都反映某些执法部门指导思想不正确,执法观念偏差,执法过程中不是以宣传教育为主,而是以罚代管,而且可罚多罚少的一般都按最高罚,随意性大。有些单位将执法行动变为获取部门利益的手段,而不是维护市场经济的手段。同时有些工作人员的执法态度粗暴,不够和谐,甚至造成与企业员工的冲突。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有时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或是对应该办理的事项不是一次告知,而是让企业来回几次地跑,凡此种种,都说明当前一些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四)人才问题是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一大因素。通过调研,有80%的企业都表示当前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人才缺失,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是人才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者本身素质不高,大部分是凭经验闯天下,缺乏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进行资本运作的能力,小农经济、小富即安的观念根深蒂固;另一方面是企业拥有高学历人才和高级技工少,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这些都是影响我市民营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的因素。
三、对树立崇商重企理念、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树立崇商重企的时代理念,积极投身民营经济建设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分析我们与沿海地区的差距,我们缺少的就是先进的发展理念,思想还不够解放,缺少敢闯、敢拼、敢为人先的创业激情,抢抓机遇的意识还不够强。因此,要结合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树立崇商重企的时代理念,使崇商重企真正成为全市上下的共同认识和行动,不要变成一阵风的口号。围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这个主题,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激活民众创业,真正做到放心、放手、放胆发展民营经济。在全市上下营造一个重视企业家、尊重企业家、保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政策配套,为民营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必须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保障,做到政策上更优惠,环境上更宽松,管理上更科学,服务上更周到。首先要放宽政策,即对各部门、各行业的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取消限制性规定,减少办事程序。其次,要充实完善扶持政策,放宽民营经济的准入条件,降低市场门槛。除国家有特别规定和明令禁止的,要允许民营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平等地开发利用各种资源,平等地参与各类产业开发,平等地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第三,要完善各项政策配套。如尽快出台对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等政策的配套措施,确保民营企业享有与国有企业平等的投资融资、平等的税费负担、平等的社会保障等权利,真正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平等地位。
(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热情服务、超前服务,真正实践崇商重企的时代理念。各有关部门要尽量简化办事手续,对应该办理的事项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不要让企业把时间浪费在办理有关手续上。对企业的证照年审,要尽量做到预先通知企业,不要因企业一时忘记年审,就罚款或吊销证照,使企业有一个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以座谈会、报告会、对话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与企业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加大对企业家队伍的培训力度
近年来,我会积极组织300多名民营企业家到中央党校、清华大学、中山大学等高等学府进行学习培训,实践证明,这是提高企业家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建议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培训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可以以市委党校为基地,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前来授课,或是由工商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组织民营企业到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及举办一些论坛或沙龙活动,增长企业管理人员的见识,提升我市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的整体素质。尽快出台《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津贴制度的意见》,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梅创业,改善我市的人才结构,为企业发展提供足够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要以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为依托,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进行脱产培训等方式对技工人才进行技能知识的更新培训,提高企业整体人才的素质。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开办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贷款业务
金融部门应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借贷机制,不断推出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借贷方式,扩宽融资服务渠道,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放宽对具有成长性民营企业贷款的抵押条件,可实行无形资产,动产资产抵押贷款,允许企业以信用、品牌贷款抵押等,降低申贷“门槛”。山区县银行、信用社要适当放宽信贷政策,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以满足山区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
(六)做好对企业的维权服务工作
做好对企业的维权服务工作,是确保企业正常运作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成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是做好维权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我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在市委的直接重视支持下,自2004年10月成立以来,共接到投诉案件18宗,其中符合受理条件的16宗,结案16宗,有效地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目前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在市工商联挂牌运作,既无编制又无经费,严重制约了其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建议市委、市政府参照省里的做法,核定一定的编制及相应的经费给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以便使投诉中心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调研组组长:何家南
成员:廖振华
赖小平
罗志东
杨祥锐
执笔:罗志东